1937年6月8日,周恩來帶著中共起草的國共兩黨合作抗日的綱領(lǐng),到廬山與蔣介石會談。
但蔣介石出爾反爾,置共產(chǎn)黨起草的合作綱領(lǐng)于不顧,直接提出兩黨合作的形式問題:包括,成立國民革命同盟會,由國共雙方推選同等數(shù)量的干部組成,蔣介石任主席,有最后決定權(quán);紅軍可以編為3師12個團,4.5萬人,中共委派師長,副職由國民黨委派;3個師以上不能設總指揮部,師以上可以設政訓處,毛澤東、朱德離開紅軍出國留洋;陜甘寧邊區(qū)政府由中央政府派正職長官,等等。對此,周恩來表示,有關(guān)國民革命同盟會的組織原則須經(jīng)請示研究后決定,其他事項均不能同意。16日,周恩來率代表團返回延安。